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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程天权书记谈和谐社会:理论的新发展 实践的新需要
时间:2014.03.24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系统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怎样建设社会的问题,是思想解放的又一个伟大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和新突破,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新需要和新举措。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和新突破  

  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揭示了社会的本质、发展动力和发展规律,使人类的社会和谐理想变成了科学,并且论证了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必然性,揭示了未来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特征,指出了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辩证法揭示了社会系统内各种要素之间的普遍联系、对立统一和相互转化的规律,阐明了社会结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辩证关系。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表述,指出了未来高级的和谐社会的目标模式。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把马克思的科学论述与中国实际结合,逐步将其变成社会发展的现实目标和具体措施,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十六届六中全会认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这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国家,我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使当代人类1/5以上的人口进入和谐状态,这无疑具有世界意义。更重要的是,我国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探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机理和实现途径,将对当代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理想作出新贡献。  

  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从国外来看,社会主义运动在苏东国家遭受的严重挫折,提供了深刻的教训。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曾经是各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样板。但如此强大的国家却出人意料地迅速解体,苏联共产党也丧失了执政地位。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苏联共产党在改革过程中没有处理好社会成员及经济、政治、文化的和谐发展问题,没有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实现社会公正放在应有的重要位置上,党脱离党员和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关系长期处于紧张状态。苏共的许多党员和广大工人、农民对其感到绝望,对社会主义的前途失去了信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使社会和谐成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同等地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内涵的一个崭新层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全面发展、全面进步、全面现代化的社会。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了“三步走”的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并且提出了包括经济富强、政治民主、精神文明在内的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党的十五大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基础上,设计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纲领,从而使“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格局更加明晰而深入。进入新世纪,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变化的国内格局,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变化的要求,在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正式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三位一体”深化拓展为包括和谐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要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在执政50多年之后,特别是在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经济有了明显增长与改善之后,更加关注社会建设,更加注重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由此拓展深化了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格局,进一步充实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为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来审视和处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新的更完整、更科学的坐标系。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也表明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进一步深化。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为一个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只有认真研究和掌握执政规律,不断完善执政方略,提高执政能力,才能有效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以及“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并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来改革和发展。贯穿于其中的重要思想,就是要努力实现整个社会各方面的和谐。在此基础上,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概括形成“和谐社会”的概念,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并要求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并把它作为党需要加强的五大执政能力之一,我们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的内在要求。只有通过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全体人民能够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和谐状态,我们党执政为民的目的和要求才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全会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对社会和谐的认识不断深化过程中,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地位,这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执政方略的新认识,为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探索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新需要和新举措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取得的成就世界有目共睹。进入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必须认真把握的新趋势新特点:由于资源能源紧缺压力加大,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由于发展不平衡,城乡矛盾、区域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矛盾更加突出;由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并更趋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遇到新的挑战;由于劳动者就业结构和方式不断变化,人员流动性大大加强,社会组织和管理面临新问题,人与社会的矛盾更加突出,由于制度体制上的不健全,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不足,公务人员以权谋私和由此引发漫延的腐败社会风气等等。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是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前提,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任务。我们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构想,为我们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正确认识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进而解决这些矛盾,从而促使社会更加和谐指明了方向。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第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我们准确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国际形势继续处于深刻复杂的变化之中。世界格局处于向多极化过渡的重要时期,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深入发展,科技进步突飞猛进,国际产业升级和转移速度加快,各国注重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从总体上看,这些因素给我国的改革发展带来了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今世界仍很不安宁,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我们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应对来自外部的各种挑战和风险,把国内的事情办好,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局面。这是我们集中全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前者是从社会和谐的角度促进科学发展,后者是从科学发展的角度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条件和基础,社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因此,在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建设和发展,改变“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更加重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重视创造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社会氛围。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会有效地推动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使发展更全面、更协调、更具有可持续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第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实现执政的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强调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等等,都是为了推进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人们政治、精神上的和谐,把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汇成一股巨大无比的精神合力,可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推动人们社会关系上的和谐,可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可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自然环境,从而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只有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搞好了,我们党才能不断增强执政的社会基础,才能更好地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次历史性跨越,而实践这项决定,实现这个历史性跨越是长期艰辛奋斗的历史过程,全党都要为之不懈努力。(本文发表于《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6年11期)


编辑:人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