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与荷兰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拔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学校将于近期选拔本科生参加2021年与荷兰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包括本科插班生项目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本科插班生项目:2018级各专业本科生;选拔名额:不限。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2017级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名额:不限。
3、外语水平:熟练掌握英语或荷兰语并已达到荷兰高校入学的语言要求。
4、申请时已获得荷兰高校正式入学通知或荷方导师正式邀请信。
5、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5岁。
6、身心健康,无不适合在外学习的疾病史。
7、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国外的学习和生活。
8、学生应有足够的经费来源承担在外学习所需费用。
9、留学生不派往生源所在地项目。
二、校内选拔流程
(一)学生申请:2021年3月15日上午8时截止
学生在“微人大——教务——本科生境外学习项目”中按系统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结束后,请将推荐单位意见表(留基委系统导出,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语言成绩证明,获奖及科研、社会实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还学生)于3月15日上午10时前交至学院教务科。
(二)学院审核推荐:3月15日下午15时截止
学院(系)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身心健康以及政治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确保真实,并将学院推荐表(加盖学院公章,由主管院领导签字)以及学生其他申请材料于3月15日下午15时前交至教务处国际学习中心。
(三)教务处审核推荐
教务处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
(四)国际交流处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拔结果将由学校国际交流处统一通知。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报名
校内系统报名的同时,请务必于2021年3月15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申请人需同时在荷方指定奖学金报名网站提交在线申请(www.studyinholland.nl/sino-dutch),并可通过指定方式(sds@nuffic.nl)向荷方咨询。
四、联系方式
1、项目要求和派出事宜:国际交流处卢老师,62516909,studyabroadruc@ruc.edu.cn。
2、项目选拔事宜:教务处薛老师,62511150,ruc_iss@ruc.edu.cn。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境外学习项目选拔办法
教务处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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